2)第一千三百七十六章 真凶其实是他?_催泪系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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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妓女和死者女明星的身上得到了体现。而仅次于傲慢的严重罪行暴怒和嫉妒却并没有直接以谋杀的形式展现给我们。

  大多数观众囫囵吞枣地认为突然出现在警局,十指染血的=神经病患者约翰·杜就是凶手。甚至想都不想一个连环作案,折磨受害者最长达一年而心中毫无波澜,把警方当傻子玩弄主动提供线索的一个自大、狂妄、冷血、谨慎的高智商犯罪分子,为什么要像个智障一样自曝,而且是以这么无厘头的方式。

  既然大众认为突然自爆的凶手就是凶手,那我们就干脆来盘盘这个准凶手约翰。因为电影不是动画片,两小时零1分,每一秒的安排都有目的。所以约翰不对劲的地方,自然就是暗示真凶的地方。这个看似符合凶犯特征的狂热天主教徒、神经病、高学历嫌疑人,有着四点值得考究,直指幕后真凶的细节。

  首先,在警方盘问约翰,约翰非常轻松地供认不讳前面的案子都是他做的时,他曾把头偏向隔离玻璃外的老警察唇语些什么,而老警察看了一眼立刻转开了头和面前的人说话。我在看到这个镜头时非常确认他们认识并且有某方面的连结,但老警察却丝毫未透露过他与约翰相识。而且约翰的唇语,以老警察沙摩塞的谨慎和细致的办案风格不可能忽略如此重大的线索。

  仔细想想,仔细想想,电影从一开始对沙摩塞的设定是如何的?

  他是一个睿智,优雅并且冷静无比的老警探!多年的经验,让他可以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这样的一个堪称老奸巨猾的老警探,怎么可能忽略如此重大的线索?

  所以,这里面必然有问题。

  那么如果我们把怀疑的目标定在他身上,突然就会发现,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一切的逻辑都突然顺畅了!

  其次,约翰的律师提出的要求非常的古怪和不合理,他的委托人约翰愿意供认全部罪行并且告知剩下两具尸体的所在,但是唯一的要求是只能由老警察沙摩塞和米尔斯警探随行,而理由是他欣赏你们,这个谎话编的漏洞百出甚至有点嘲笑观众的智商。那么事实真的是如此的吗?这真的是导演留下的巨大的漏洞吗?

  从前几宗犯罪我们可以看出,凶手是一个极其自傲的、谨慎的、上帝视角的角色。两位警探之所以能够每次在恰当的时机获得恰当的线索,完全是因为“上帝”凶手在喂牌,是他一步步引导他们发现,要求他们发现他的完美的犯罪,他不可能也不会去欣赏任何人,除了他自己。

  第三,仅有沙摩塞,米尔斯,以及约翰三人在车上的那段对话非常重要。米尔斯试图询问诱导约翰说出一些信息和作案动机,而约翰全程都像一个门徒在背书一样把之前的几桩案件的细节和动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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