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17章 第 117 章_玄门大佬穿成民国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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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搅合在一起了,让人给发现,这会儿给捆了,准备给沉河呢!”

  那人说完,生怕自己赶不上这沉河一幕似的,匆匆地跑了。

  宋雁西听罢,看到这一时跑得空荡荡的街上,只怕客栈里也没人招呼他们了,便向嘲风道:“咱们也去看看。”她觉得很是奇怪,这样的事情,虽说这对男女的确是犯了错误,就算真的罪过至死,可是这要被沉河,全镇子上的人兴高采烈地去看,就好像是什么喜事一样。

  这给人的感觉是很奇怪。民风可以彪悍,但是不能这样扭曲啊!

  嘲风架着马车,河边却是已经早已挤满了人,他们这马车只能在外面停下,然后挤进人群里。

  可是这里三层外三层,哪里能看得到?只能听着人群里的噪杂谈论。

  “这常家的闺女也是的,做了寡妇回娘家,已经把娘家的脸都丢尽了,还去勾引这裁缝贾的女婿。”

  “那裁缝贾只怕要气死,听说他家的裁缝店,以后都是要交给这女婿的,哪里晓得养了个吃里扒外的狗东西。”

  “可怜的还是那贾环。”

  宋雁西在这噪杂的人群里,逐渐弄明白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话说这裁缝贾的女婿,是裁缝贾一年前在河里打捞起来的,脑子了受了伤,忘记以前的事情了,所以裁缝贾便给他取名阿发,还把他三百多斤的傻闺女嫁给了阿发。

  大家都觉得是阿发赚了,毕竟这样动荡的年代,外面一片兵荒马乱,而裁缝贾在小召镇上鼎鼎有名,还有那么大一个裁缝店,阿发除了一张好皮囊之外,什么都没有。

  所以他跟着常家的寡妇女儿常朝暮搅合在一起,简直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要说常家这个女儿,还是读过书的,嫁到了苏州去,听说人家还蛮有钱的,做的什么刺绣生意,反正当地很有名。

  常老头还因为这个出息的女婿,叫镇子上的人羡慕过一阵子。

  可惜好景不长,没多久就听说他女婿家破产了,女婿也死了,没过上几天富太太生活的常朝暮又回到小召镇。

  作为一个寡妇,她不在夫家待着,替早死的丈夫守节,对于这到处都是贞节牌坊的小召镇,简直就是天大的耻辱。

  而这小召镇,在明朝的时候十分出名,因为最多一次镇子上一起出了十几个替丈夫守节几十年的贞洁寡妇,为此朝廷和衙门专门给她们建了不少贞节牌坊。

  她们的家人也因此一起获得这份荣耀所带来的福利。

  所以在小召镇看来,女人死了男人,守节就是本份。

  宋雁西夹在人群里,听到这些言语,心说这新时代的风还没刮到这小召镇上么?这个时候都在讲究男女平等,偏偏这镇子上还处于最为封建落后的时代中。

  凭着嘲风走在前面打头阵,他们总算挤到了第一线。也看到了绑在河边那木桩子上的一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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