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7章 作为暴君之子的我作威作福6_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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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盛宝筝箭筒里几根金灿灿的箭矢,就悄无声息地退下了,潜伏于树梢之上。

  他的动静没有惊扰任何人,但是秦骁骑着白马,敏锐地感到风变了。

  他没有多想,因为树丛中很快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不知是林中野禽的声音,还是猎猎作响的风声,转走了他的注意力。

  一名权贵子弟指着丛林高声道:“那里有动静!”吸引了众人的视线,大家立马策马狂奔。

  盛宝筝慢吞吞地扯起缰绳,拿着小金弓,缀在最后边。咳咳,重在参与,重在参与。

  “是一只稀有的白狐!”眺望之后,众人惊喜地发现,“跑得还挺快。”

  “太好了,我只好缺了件暖和的围脖,这只白狐我势在必行,你们谁也别和我抢啊!”纨绔派的人笑得眉不见眼。

  “李长乡,你口气挺大啊,各凭本事的东西凭什么让你啊,秦小将军还没出手呢,你技不如人就乖乖认输,少在这里逞威风。”秦骁的追随者一听就不爽了,表示你算个鸟啊。

  果然他们话音尚未落下,秦骁已从背后掏出一只箭,他的气质凌然,无形之中透出对这只猎物的占有之心。找准目标后,他果断射出了一箭。

  盛宝筝也假模假样地射了一箭,两支箭同样没入树丛。卫小王爷一个点头,自有下人们去刨树林。

  不消半盏茶的功夫,下人们就高声道:“恭喜盛世子猎得白狐一只。”那下人抱着一只奄奄一息的白狐走了过来,白狐身上的毛发沾着泥和血,早已动弹不得,但他身上的金箭确确实实代表是盛宝筝的手笔。

  众人哗然,一时间很是羡慕,唏嘘不已:

  “本次狩猎拔得头筹的居然是盛世子。”

  “世子可真厉害,不仅卖书强,连狩猎都有一手。”

  没想到自己失手了,秦小将军眉头皱得像是能夹死一只苍蝇,他不服输,非要倔强地进去查看情况。他身下的马蹄在泥土上来回踩了几下,马驹如此,似乎显示出了主人的焦躁。

  盛宝筝也受宠若惊,有些没反应过来,他本来没指望第一只就中,他最低期望是一天下来,不是空手而归就好了。他眼神瞥向自家侍卫,却得到了一个摇头,意思不是他的手笔,是盛宝筝真的走狗屎运,射箭射中了。

  原来我这么厉害?少年的眼睛登时像月亮一样弯了起来,忍不住道:“哇它好可爱,快点拿过来,让本世子抱抱。呀,它的伤口还在流血,来人,快找大夫瞧瞧……”

  魏紫延劝他:“阿筝你别抱,这狐狸好脏的,真想抱着玩,等下人洗干净你再抱。”

  “没事,我不嫌脏。”盛宝筝不以为意道,从仆子手中接过了那只瘦弱的小狐狸,看它毛发纯净,心中更加喜爱。

  经过一夜的潜逃,他失血过多,不再剩余多少奔跑的力气。在奋力躲过致命一箭后,他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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